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 聂鑫

发布时间:2011-04-14     访问次数:88

敬业·公正·热爱:做一个有信仰的辅导员

——厦门大学法学院辅导员聂鑫事迹材料

 


聂鑫,女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,厦门大学法学院专职辅导员,1997年毕业后到厦门大学法学院,先后担任1997级、1999级本科生,2001-2003级、2006-2009级研究生辅导员,并先后兼任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和法学院党务秘书、团委副书记、团委书记职务,同时具体指导学院研究生会、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、法律硕士联合会、国际法辩论与交流协会3个社团的工作。2003年漳州校区建成后本院部分辅导员被抽调,该同志一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,每年直接带的学生都在600余人,2007-2009年多达千余人。

十三年来,聂鑫在工作中坚持学习、坚持钻研、知行合一、久经历练,鲜明地体现了自身“特别热爱、特别敬业、特别公正”的工作风格,鲜明地体现了一名高校辅导员的职业操守、职业情怀和职业信仰。

    做一个学者型的辅导员

聂鑫始终把做一名学习型、学者型的辅导员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。

她一直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密切关注最新的政治理念、理论话语、教育动向,在观察中思考,在思考中研究,在研究后整理,始终保持对新知识的热切兴趣。聂鑫于20059月至200610月参加了2005福建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课题《创新内容、改进方法、大力推进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工作》的研究,科研成果已集结成册;其所独撰的论文《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语言艺术》发表在《高校党校教育》(2006年第3期)、《高校灌输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探析》载于《思想工作探索》(20031期)、《新形势下大学思想品德课教学的思考》载于《吉林林学院学报》(19992期);《新时期高校党员先进性的内涵及其培养》一文荣获2004年厦门大学党建理论研究交流会优秀论文一等奖。聂鑫还在学生中大力倡导将专业知识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,劝导学生在学校里不仅仅考虑就业、出国等实际问题,更要有一种深沉的文化承担和高远的人生思考。在她的指导和影响下,学生们政治理论学习的热情和深度均得到提升,法学院2003级研究生林俊辉撰写的论文《和谐社会与未成年人保护》,被评为2005年福建省共青团调研奖一等奖,2003级本科生许兴文《思明区法律援助状况调查报告》被评为2006年福建省共青团调研奖一等奖。

    做一个深谙教育规律的思想政治工作者

聂鑫在工作中不断钻研教育规律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,将教育艺术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。

她平等、公正、耐心、亲切地关爱每一个学生。她每天的工作日程都排得满满的,还经常自觉加班,但她对待学生的每一次来访、每一个来电,甚至是同一个问题的无数次询问,都耐心微笑解答。她不偏爱、不徇私、暖到心、帮到底,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,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能经得住时间、制度的考验。她经常深入学生宿舍、课堂、课外活动现场,与学生谈心,及时了解学生们的生活和心理状况,使师生关系同时成为朋友关系,使自己的工作能符合学生的思想实际、生活实际。她真心对学生好,在学生中已成为口碑,许多学生在心理、人际关系、就业等问题上遇到困惑时,都乐意找她谈心解惑,这其中包括许多不是她直接所带的学生。对于犯了错误的学生,她认为:突出的缺点往往与突出的优点并存,她善于从学生所犯的错误中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,然后以尊重、宽容、理解的态度帮助他们改正不足,使学生的每一次犯错都成为个人成长的契机。她积极促成每月一次的研究生座谈会(至今已举办25期)的顺利举行,为下情上达、上情下达提供渠道,及时解决学生当前最关切、最现实、最具体的问题,并将每期座谈内容印成刊物《法学院研究生动态》发到各宿舍,促进了学院学生工作的民主化、体制化和学校学院学生之间关系的和谐。

她注重营造开放性、自主性、个体性相结合的学生发展环境。她在工作中敏锐地发现,随着教育环境的变化,研究生群体人数激增,教师科研任务对教学工作造成挤压,以及后勤社会化等政策,学生生活日益独立,同学关系成为其大学生活的主要人际关系,同学间的相互模仿和影响成为其社会化的主要外部动力。对此,她认为,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,充分考虑学生的内在心理需求,根据其内在心理需求组织设计和开展教育活动,因势利导,既搭建学校、学院、老师、学生之间沟通的开放性渠道,又构建宽松、自由、具有个性包容度的学术争鸣环境,激发学生自主探索的兴趣与热情。

她注重创设促进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发展的机制平台。她始终鼓励支持在研究生中开展各种学术科研活动,以及与专业紧密结合的社会实践活动。她积极推动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的建设,论坛从无到有,从少到多,2009年完全由学院研究生主讲的学术论坛达到80余场,营造了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,并且促成了《法学院研究生论坛章程》的出台,实现了论坛管理的常规化、制度化。同时学院研究生各种体育兴趣小组、舞蹈兴趣小组、电影兴趣小组等的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,增进了广大研究生的交流以及身心健康。比如,每年一度的万石环保登山、马拉松热身赛等活动参与人数均超过300人,不仅得到本院师生的广泛响应,还吸引了其他学院学生的参与。

    做一名理想主义的实践者

聂鑫积极引导大学生走出象牙塔,在社会大学校中增长才干、砥炼品格。

她高度重视各种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,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这项工作的热情,开创了对志愿者进行系统培训、颁发青年志愿者证书的制度。在志愿服务过程中,以学生社团“法律援助中心”为龙头,紧密联系法科学生的专业特长,走进农村、工厂、街道、部队定期开展义务法律咨询、法律宣传活动;以各党支部、团支部为依托,开展各种“大手拉小手”活动,对口扶助贫困山区的小学生、厦门市农民工子弟学校,参加“厦门大学十七大精神红色宣讲团进社区活动”。2007年法学院团委组织的贵州实践队被评为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;法学院2006级研究生陆冰于2008年荣获“福建省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称号;2008级研究生陈颖于2009年被评为厦门市思明区十佳志愿者;2007级研究生王萌于2009年被评为厦门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。

在聂鑫的努力下,法学院团委已与国际司法桥梁组织、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、厦门市思明区演武社区、厦门市第六中学、鼓浪屿司法所、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共建关系,连年举行大型的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及12·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。法律援助中心自2000成立以来,共招募志愿者1500余人,固定成员累计400余人;接待来访来电群众上千人次,平均每年处理案件50多件;足迹遍及厦门、漳州的校园、街道、社区、农村、工厂等有关单位。由于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的优异表现,中心累计共获十三个省、市、校级的荣誉表彰,2003年被评为福建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”;2007获“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”荣誉称号,9月,法律援助中心因“‘两进’送法促和谐”项目被确定为共青团中央2007“与志愿者同行,向世界说你好”“箭牌”文明礼仪推广行动在全国资助的50个高校志愿服务社团之一;2008年、2009年被评为厦门大学“十佳社团”。

此外,聂鑫作为厦门大学国际法辩论与交流协会的负责人,与专业教师精诚合作,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通过主持国际法辩论与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,从学生成长、成才的实际需要出发,推动了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赛、华盛顿Jessup国际公法辩论赛、模拟联合国活动在厦门大学的普及与推广。在国际比赛中,法学院学生取得了1项世界冠军、1项最佳辩手奖,取得并保持着中国大陆代表队在该项赛事中的最好成绩,为中国高校赢得了荣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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